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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叙天伦 vccuvhi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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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15:24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“秋花惨淡秋草黄,耿耿秋灯秋夜长。已觉秋窗秋不尽,那堪风雨助凄凉。”在金陵大观园的潇湘馆里,林黛玉听到窗外雨声淅沥,西子般的愁容又上爬上眉头;于是借着豆黄的灯光,开始闷制这首《秋窗风雨夕》。才起首四句,就接连蹦出了六个“秋”字,不尽的秋意穿透纸背,飒飒而来。   

  这首诗模仿的是唐代诗人张若虚《春江花月夜全国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最好》的格调,特别中间有两句看似如出一辙,实则别具一格。“谁家秋院无风入?何处秋窗无雨声?”拟的是《春江花月夜》中的“谁家今夜扁舟子?何处相思明月楼?”不同之处在于张若虚是疑问,而林黛玉是在反问。疑问是对不确定事物的揣度,谁在江中泛舟?谁又在楼上怅惘?作者和读者都不知道,这就更增添了春江花月夜中虚无缥缈的气氛。反问则是对已知事实的肯定,秋风秋雨一来,任谁家都会受到侵扰,我又如何能躲得过呢?从而更加渲染了秋窗风雨夕里凄凉苦闷的心境。   

  的确,何处秋窗无雨声?从金陵(姑且认为《红楼梦》中的金陵是南京)往西三千里的巴蜀之地,相同的场景也在上演。那是唐大中六年(公元852年)的秋天,雨水涨满了屋外的池塘。客居梓州(今四川三台)的李商隐又一次从怀里掏出妻子写的那封信,在桌面上摊开,跳跃的烛火把信笺晃得忽明忽暗。   

  你问我何时返回故乡?提着笔不知如何开场。自去年十一月离开长安后,转眼快一年了,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归期。这让我愧于给你回信,纵有千言万语埋在心里,却怎么也写不出来。且寄上一首小诗,聊以慰藉;留下更多的话,就等我回去时再秉烛夜谈吧。   

  夜雨寄北(李商隐)   

  君问归期未有期,巴山夜雨涨秋池。   

  何当共剪西窗烛,却话巴山夜雨时。   

  一个人本不寂寞,当他想念另一个人时,才是寂寞的。在这冰凉的雨夜,李商隐孤身一人,形影相吊,但内心却涌动着一股暖流,因为他能够感受到远方妻子的温度。这就是亲情的力量,可以让人在情绪低谷时获得最扎实的安慰。父母双亡的林黛玉恰恰缺少这点安慰,当爱情的滋润也不来眷顾时,她只能自怨自艾,任凭雨打风吹去。“不知风雨几时休,已教泪洒纱窗湿。”(《秋窗风雨夕》)   

     

  夫妻间的感情是从爱情升华而来的亲情,尽管没有血缘关系,却堪比那与生俱来的血浓于水的亲情。所以夫妻关系也被中国人纳入“天伦”的范畴。   

  传统的儒家道义把中国基本的人际关系归纳为五伦:父子、君臣、夫妻、兄弟和朋友。孟子认为:“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。”父子北京国际白癜风医院(包含母女等)之间有血肉之亲,子女要孝顺父母;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,臣子要忠于君王;夫妻之间有内外之别,彼此要相互理解和忍让;兄弟(包含姐妹等)之间有长幼之序,年幼的要尊从长上;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,交往时要与人为善。所以“孝”、“忠”、“忍”、“悌”、“善”被定义为处理五伦关系的准则,这也是自古宣扬的中华美德。   

  在五伦中,天然形成的人际关系被称为天伦,主要指因为血缘而联系在一起的父子、兄弟,以及旁系血亲。夫妻关系本不在列。人类早期的氏族社会,以血缘为根基,血亲至上的观念一直根深蒂固地伴随着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的发展和更替。春秋战国是中国奴隶社会瓦解和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,这一时期的伦理观念和文学作品中,夫妻关系是明显次于父子、兄弟的。   

  在《诗经?小雅?棠棣》中这样唱着:“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”当今天下所有人,都不如兄弟来得亲。“妻子好合,如鼓琴瑟。兄弟既翕,和乐且湛。”妻子情投意合,能让夫妻如琴瑟般和谐;而兄弟团聚在一起,能令全家都美满幸福。只有兄弟和睦,才能“宜尔家室,乐尔妻孥”。钱钟书先生对这种“兄弟先于妻子”的伦理观念做出了明确的解释:“就血胤论之,兄弟天伦也,夫妇则人伦耳;是以友于骨肉之亲当过于刑于室家之好。”(《管锥编》)兄弟关系是天伦,而夫妻关系原本只是人伦,因为婚姻结合在一起,才有了血脉的交融。这是后天而成的“天伦”。所以当我们看到《诗经》里冒出“宴尔新婚,如兄如弟”(《诗经?邶风?谷风》)这样的句子时,可不要大惊小怪。   

     

  “夫为妻纲”的伦理观念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,却在最鼎盛的唐朝扭了一下腰。这一时期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是最高的。她们不仅抛头露面,还要浓妆艳抹,以袒露自己丰腴的胸部为美;他们不仅交游结社,还会一起打马球、踢蹴鞠,玩着男人们的游戏;他们不仅读书作文,还有机会参与政务议论,甚至坐上龙椅自己当皇帝。这一切似乎都与儒家伦理格格不入,难道说在唐朝的阶级统治中,儒学已无用武之地?   

  我们回溯那段历史。中国的北方政权在经过北魏的民族融合之后,西北游牧民族与汉族在血统上已经互相渗透,特别在贵族统治阶级。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母亲独孤氏是鲜卑人,唐太宗李世民的母亲窦氏也是鲜卑人,唐高宗李治的母亲长孙氏还是鲜卑人。唐前三代帝王身上都留着胡人的血,怪不得王朝建立初期,在承袭中原儒家伦理体系的同时,又在本性上挥霍着自由彪悍的胡风。   

  游牧民族的女性是独立自主的,与男人们共同分担着社会和家庭的责任。白癜风有什么症状这种风气得到唐朝贵族女性的推崇,进而演绎成社会的潮流。唐朝妇女在社会地位得以提升的同时,婚姻家庭中的地位自然也水涨船高。在婚姻订立上,尽管还要遵从父母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之命、媒妁之言,但已经有了相对自主的选择权。《唐律?户婚》中有这样一条规定:成年子女未征得父母同意,已经建立婚姻关系的,法律上予以认同。这就使得红拂夜奔李靖,莺莺私会张生的故事层出不穷,而且还成为美谈。女子结婚后,要遵循“出嫁从夫”的准则,但也不是毫无地位。至少在家庭分工上,妻子掌管仓库及箱柜的钥匙就是一种主流风尚,而且这财政大权一般持掌到儿媳妇进门后才进行交接。如果夫妻两人过不下去了,也可以坐下来协商,好聚好散——“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,不坐。”(《唐律?户婚》)   

  从结婚到离婚,唐朝女性有了一定的话语权。虽然达不到真正的两性平等,但对于维系和谐的夫妻关系,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。丈夫关爱妻子,收敛了颐指气使的戾气,儿女们也更愿意亲近这样慈爱的父亲;妻子尊重丈夫,并非唯唯诺诺的奉承,自然也会真心地孝敬丈夫的父母。如此一来,夫妻举案齐眉,爷爷含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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