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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今年1月1日《民》正式生效以来,汕头中院组织开展“民百场宣讲”普法宣传活动,走进乡村、社区、企业、机关、学校,重点就高空抛物、夫妻共同债务界定、离婚冷静期、隐私权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进行宣讲。到目前已开展140余场次民宣讲活动,受众4万余人次,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000余人次。
“点”——通过审判执行工作,在个案中为群众宣讲民的有关,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
“线”——开展“法律七进”,送法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等场所,进行普法宣传活动,选取学生、群众关心的民问题解答法律疑惑。
“面”——通过对民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庭审网络直播、制作《打开案卷》(《汕头》)电视节目、《汕头日报》普法专栏“说法”等形式,面向网民、观众、读者开展民宣传活动。
汕头中院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开展便民利民新举措、服务乡村振兴等“为民办实事、办好事”活动,并开门纳谏,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,了解群众司法需求。在制定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操作规程方面,汕头桑拿冰火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服务窗口,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。汕头桑拿冰火诉讼费退费则由原先当事人申请退费,转变为法院在判决生效后主动退费,退费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。
汕头法院以本次实践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旨意识,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,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,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、反映人民愿望、人益、增进人民福祉,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新时代法院工作发展全过程、各方面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、多层次、多方面司法服务,集中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措施,积极服务保障汕头经济建设和打造化营商,做到四个“度”——统筹部署有高度,听取有广度,普法宣传有温度,司法为民有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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