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484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村头那台石碾子 s5552p1h

[复制链接]

1247

主题

0

好友

3787

积分
级别
8 论坛元老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6-4-27 12:03:4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

  老家村头有台石碾子。它的年龄,爷爷在世时都说不清楚。七十年代末期,磨米机逐渐走进了农村,这台石碾子才渐渐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。多年返乡后,我还特意去看望了那台古董般的碾子。因为这台碾子,曾经陪我度过了整个童年,承载过全村人的希望。虽然现在已经毫无用武之地了,但善良的村民们,依旧让她安然地待在那里,带着一种感恩的缅怀!   

  老家的村子叫西沟口。村庄沿着不规则的山脉地形而散落在小河的两旁,延绵数里。民房分布得像羊拉的粪蛋儿般哩哩啦啦的没有任何规矩,显得那么放荡不羁。不像城里的楼房庭宇,规划的那样错落有致,仪态万千,给人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。   

  老家的村子是个小村。村民不多,就几十户人家,百十口人,连姓氏也不超十个。因为这里的住户,大多是某几个大姓家族派生出来的。资源贫瘠,耕地稀少,连建房屋的房场,都是劈山凿石平整而来的。资源少,人口自然也就不多。   

  在乡下,男子娶妻生子后,就要和父母分开过日子。俗称:“分家”。就像自然界中狮虎一样,幼崽长到一定的年龄,就要被母亲驱离家庭,让其自立门户。分家时,父母会依据家中条件,把现有的东西分成几份儿,平均分配给几个子女。说是平均分配,其实平均是指向年长的哥哥姐姐的,家中最小的儿子分的最多。一则最小的往往不具备劳白癜风早期能治愈动能力;二则最小的儿子要赡养父母,给父母养老送终。法律虽然规定了赡养父母子女共责,但在乡下,法律却大不过习俗。   

  乡下孩子们虽然都有名字,但可以直呼老大,老二,甚至老八,老九;但最小的叫老儿子。老儿子不是最老的那个儿子,而是最小的那个儿子。“老儿子,大孙子”是老太太的命根子。在老人的心里,老儿子,大孙子,比自己的命还重要。老儿子将来要养自己老,因此格外关照;大孙子隔代,隔代人造就格外亲。   

  说是分家,其实是没有什么财产可分的。多数家庭,分上一袋苞谷,一两床被褥,外带一些耕田砍柴的工具,几口人吃饭的锅碗瓢盆儿,也就两清了。特别贫困的家庭,还得分上点儿“饥荒”。在农村借债不叫借债,叫“拉饥荒”。饥荒是大家欠下的,因此,每人都得分担。三五十元,上百元的饥荒,要还上一两年。赶上年头不济,有个旱涝灾害、或者生老病死北京有没有专治白癜风的医院什么的,百八块钱也要还上三五年。   

  爸在奶奶家中排行老二。上有哥哥,下有弟弟和妹妹。奶奶家虽然没有饥荒,但也没有什么财产,除了人口多以外就再也没有多余的东西了。因此,爸妈被分出家时,只用了一副挑土挑粪的条框,就搬完了家。分家时,妈的肚子里怀着哥哥,奶奶只分给了爸妈两副碗筷。妈说奶奶家实在没有多余的碗筷了。爸妈也不计较,他们想,哥哥生下后,要吃几年的奶,等哥哥会用碗筷吃饭时,自然就买得起了。   

  我在家中排行老二。当时是家中的老儿子,上有大我一岁的哥哥。虽然老儿子受宠,但我却没有享受到任何和哥哥不一样的特权。因为哥哥只长我一岁,只有哥哥到了三岁时,我才享受到了一点点特权,妈不让他和我抢奶了。因为妈的奶水根本不够我们两个人喝,妈的奶,我比哥多喝了几年,这也是我当老儿子期间,唯一的宠爱和特权。在我十二岁那年,妈又生了老三。爸妈本想要个女儿,好儿女双全。可盼星星盼月亮,怎奈又是个男孩儿。弟弟也因此被姥姥戏称为“小多余儿”。   

  乡下,五、六岁的孩子就要帮大人分担家务和农活了。比如洗碗、喂猪之类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是哪家简单的活儿。七、八岁左右,我和哥哥俨然成了家中的小顶梁柱了。哥虽只大我一岁,但他懂事儿早,像个大哥哥一样。家中累一点儿的活,都由他来承担,我则多是干一些轻体力的活儿。比如喂猪、打草,养鸡、做饭。十岁左右,我就成了厨房里的行家里手了。倒不是学会了什么高超的手艺,而是农村的饭菜,一年到头就那么简单的几样。在农村,大人有大人的事儿,每天从早忙到晚。鸡不叫,就得起床干活,天黑了才得回家。“闻鸡起舞”只是在不忙时,农忙时节,不是鸡叫人起床,而是人叫鸡出窝。大人起床后,首先要打开鸡笼子,让鸡早点儿出去觅食,生怕草地里的虫子被别家的鸡小孩得白癜风好治吗啄光了。   

  我的爸爸是位退伍军人。因有点儿文化,回乡后被安排在公社上班,司秘书之职。妈妈是农村小学校里的民办老师,因此,家中大小所有零活儿都要落在我和哥哥的肩上。寒暑假时,还要到生产队干农活儿挣工分儿。否则到了秋天算账时,我家就会成为“倒刨户”,就是给队里拿钱。因为队里分的口粮是扣工分的,不够扣,就要倒拿钱。所以寒暑假,都要去队里挣工分儿,以补贴家用。平时哥负责外面的零活儿,我负责喂猪做饭。做饭的首要工作是碾米,就是把玉米用碾子碾成玉米面儿,然后用大锅煮成粥,俗称“糊糊粥”。那时的主食,主要有两种,一种是玉米,一种是地瓜。别的农作物基本不怎么种,因为其他农作物对土地要求高,贫瘠的山地,不适合种植。因此,一年到头,不是糊糊粥就是吃地瓜。那个年代,碾子是加工玉米面的唯一工具。   

  村口那台碾子,离我家不足一里,有一条小路蜿蜒着通向那里。碾子的台面很大,直径近两米;碾子的石材非常结实,是选了那种非常坚硬的石头打造而成的。碾子的台面和石滚子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条状小沟,是石匠用铁钎子凿成的。那条锯齿状的沟,就像人的上下牙齿,把玉米咬碎。石碾子一面靠山,余下的部分,用石块儿砌起了一米多高的围墙,用以遮尘挡风,围墙只留下一米左右大小的门儿。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儿,就是去碾米。拿着用葫芦锯开两半做成的瓢,舀上一瓢玉米;拿着一把用谷杆稍做成的小扫把,把一个幼小的身影,投在那条通往石碾子的小道上。碾米时,要一边推着碾子,一边用扫把归拢台上的米,否则碾的米就不均匀。一瓢米下来,要围绕碾子转上几百圈儿。尘土伴着落下的汗珠,地面上留下无数个深浅不一的小脚丫。若是赶上雨后,地面的丫痕更是清晰可见。每次碾完米,都要随手找上根小木棍儿,把嵌入台面和滚子缝隙里的玉米面拨弄出来。每次都能拨出一小捧玉米面儿。每每碾完一瓢米,太阳都累了似的躲进了西山的背后。两行小脚丫又留在了回家的路上。那些年,这条小路,不知走了多少遍。起初碎石铺就的小路还有些咯脚,到了后来每块儿碎石都有了些光亮。若赶上阳光充裕,赤脚走在上面,感觉是即光滑又热乎。那种感觉,有一种说不出的舒坦。这也许就是大自编辑评语亲爱的作者,欢迎进入红袖投稿,希望以后注意:段首请空两格,已帮您排版好。最好一次性就排版好,多次修改,后台短时间内不显示。可自行百度“自动排版工具”,将正文在排版工具中排好后再复制粘贴到红袖的文本框里。     期待佳作。(编辑留)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关于我们|网站地图|帮助中心|商务合作|法律声明|诚聘英才|联系我们|
Copyright © 2010-2012 惠州夜网论坛 (www.0752snyw.com)  版权所有
官方QQ:2030314199  邮箱:2030314199@qq.com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