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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持汕头桑拿全套村委会聚众冲击 汕头31人涉黑案终审宣判中新社广州9月29日电 (索有为 邱梓喆)广东省高级29日通报,汕头市中级29日依法对曾怡明等31人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性质组织罪等上诉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今年7月,汕头市澄海区以组织、领导性质组织罪,寻衅滋事罪,聚众斗殴罪,聚众冲击罪,罪,交易罪,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吸收存款罪等,数罪并罚,判处曾怡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并处个人全部财产,不得假释。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,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。一审宣判后,曾怡明等13人提出上诉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自2000年开始,曾怡明纠集拉拢村干部、族亲和社会人员,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性犯罪活动,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、领导者,汕头桑拿全套基本固定,人数众多的性质组织。该组织形成后,曾怡明通过村“两委”换届选举,扶植组织担任村委、村主任、治安主任等重要职位,把持村委会及村老人协会,为该组织长期非法占用集体土地、村民、把持村政工程、工作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和帮助。
2015年7月,曾怡明纠集组织,操控渡头村老人协会,招引村民200多人参与围堵、冲击当地法院,严重扰院的工作秩序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2016年6月,曾怡明等人以“山林复绿”为由,村老人协会到镇及向汕头市供电部门巨额赔偿。该组织还实施了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交易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,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,严重了当地的经济、社会和生活秩序。
二审法院认为,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确实、充分,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,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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