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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、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,汕头市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持续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,不断提升工作服务质量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和安全感。
根据线索,潮南反诈中心经核查、研判,发现嫌疑人罗某鑫(男,30岁,两英镇人)有卡的重大嫌疑。经进一步审查,办案依法查明罗某鑫名下2张银行卡涉及22诈骗案件。
为挤清余罪,依法涉“两卡”诈骗犯罪,在依法做好收集的同时,认真做好嫌疑人罗某鑫审查工作。结合前期掌握的,通过摆事实、汕头桑拿网讲道理、亮等措施,成功打消罗某鑫侥幸心理。在事实和面前,罗某鑫最终交代其在明知卡可能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用途的情况下,仍出售其名下2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,并从中获利的事实。
在审查过程中,循线追踪,又查明从缅北回流的两英镇人黄某滨(男,24岁)名下的2张银行卡涉及26诈骗案件的事实。11月7日,在两英镇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滨抓获归案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罗某鑫、黄某滨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机关依法刑事,汕头桑拿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11月15日,在市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,潮南反诈中心再次出击,成功在陈店镇抓获涉“两卡”诈骗犯罪嫌疑人蓝某发(男,28岁,雷岭镇人)。
经审查,嫌疑人蓝某发交代其将自己的银行卡非法提供给一男子使用的事实。经查询,蓝某发名下2张银行卡涉及9诈骗案件。
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,或者银行卡出租、出售就能赚几十元甚至上百元,看着好像有利可图,但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违法操作——帮助犯罪实施电信网络诈骗!机关呼吁广大市民,请使用银行卡、电话卡,切勿非法租借、售卖个人银行卡、电话卡。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、出租、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、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,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注销账户,以免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到法律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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